规范应用合同文本,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上海市橱柜定作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宣贯培训
规范应用合同文本,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上海市橱柜定作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宣贯培训

4月16日下午,在上海市政协武夷厅对今年3月14日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联系制定推出的《上海市橱柜定作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进行了宣贯培训,全市主要的橱柜企业负责人及销售相关人员均参与了本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本次培训主要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处邬立军老师进行讲解。首先对示范合同与企业的格式合同进行了比较,更加彰显出示范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及便捷性,因为示范合同是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规定,可以有效的降低谈判成本和交易费用,促进成交。
其次对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进行了对比,两者最大的不同是违约责任不一样,前者具有任意性,定制人可以随时随地解除合同,但是必须要承担从通知那刻时所有已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及利润等相关费用,因为橱柜产品是根据客户度身订制的,不同于地板等其它规格化的产品;而后者是通过收取定金作为保证,但定金额度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总经额的20%,否则视为无效。
对合同形式、合同主体、合同成立或生效、违约责任及解除合同等都进行了实际案例的分析,尤其是在具体执行时,我们应当写清楚合同执行的质量标准,在验收时必须重视书面凭据等签字和收集工作。
上海市橱柜专业委员会顾会长也对合同的具体条款逐条进行了提示,尤其是违约责任的解读,并号召大家要积极主动应用本合同,共同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并率先购买100本(2500份)合同,在各个网点进行推广使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橱柜定作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