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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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卡及《诚信手册》办理方法
请墙体材料或砂石料企业在小木桥路683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好《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10个工作日来协会领取办理交易的IC卡及《诚信手册》,请带好IC卡领取单、备案证明、企业公章。并建议企业加入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享受协会的一系列服务,以便更好的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联系电话:58356900
联系人:张弥宽

上海市建材行业自律公约


(2006年四届五次理事扩大会通过)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上海市建材行业整体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并引导上海市建材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在全行业中形成良好的诚信和自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有关规章,以及《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行业自律公约。

第三条 范围 凡成为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会员并从事生产、经营、研究建筑材料的企、事业单位都应遵守本行业自律公约。

第四条 通过 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自律公约由协会秘书处在广泛征求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扩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质量为本,诚信经营 所有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均“不制假、不售假、不做虚假广告、不误导消费”,严格执行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接受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恪守“诚信经营”的宗旨。

第六条 公平竞争,合作共赢 坚持公平交易原则,自觉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不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损害他人和同行的合法权益,不扰乱行业市场秩序,自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第七条 节能环保,以人为本 增强节能、环保意识,不使用有毒有害的原料,生产过程中不破坏环境,尽可能利用各种可利用废料,.不向市场提供有毒有害、损害消费者健康和损害环境的产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九条 维护产权,科技创新 要自觉尊重知识产权,要以合法的方式获取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在全行业内大力倡导科技创新理念,发展高科技产品。

第九条 强化服务,用户至上 建立和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认真履行售后服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协会监督,规范行业 本协会会员企业要维护本行业利益,不做有损本行业形象的事。违反以上规定的,经协会研究决定,将受到:①警告②通报批评③撤销会员资格或开除出会。
协会每年对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并在诚信经营、产品创新、质量可靠、供货及时、服务周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会员进行表彰。
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为监督会员企业的自律行为,特设立投诉监督电话:021-58355586,并向社会公布。

(本自律公约解释权属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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