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会员企业参与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更新日期:2022/3/29 14:14:47
关于组织推荐会员企业参与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以及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我会将组织推荐会员企业参与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工作,请各会员企业比对遴选要求,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于2022年4月15日前上报协会。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2022年版)及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可前往我会网站:www.sbmia.org下载。咨询联系人:顾忆蓉 13611799480。
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2022.3.29
附件:
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要求,为做好本市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第一全球前三。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5.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国家工信部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6.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
8.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单项冠军产品
除“相应产品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三)申请类别
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四)申报证明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申请产品近三年全球及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说明材料;
3. 近三年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完税证明;
4. 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目录(国际专利需附专利复印件、国内专利只提供目录);
5. 科技奖项、质量认证及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材料及目录(国家级提供复印件,其他级别只提供目录);
6. 《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7. 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细分产品界定
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六)突出重点产品领域
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动制造强国建设,国家工信部列出了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见附件2)。对重点领域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
二、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
(一)复核要求
根据《实施方案》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第四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冠军产品企业填报《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书(2022年版)》(见附件3)并进行初审。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达不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的,可申请复核相应产品为单项冠军产品。
(二)复核证明材料要求同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按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此项工作开展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推荐无需在申请书封面“推荐单位”一栏填写及盖章。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各类证明材料,企业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审核把关。推荐单位根据本通知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要求,对单项冠军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对第四批单项冠军复核工作要认真组织初审。
(四)报送要求。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企业应于2022年4月18日前登陆http://dgb.cfie.org.cn,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申请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应打印一式肆份纸质材料,并附申报材料电子版,于4月20日前报送至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联系人:周伟明,电话: 19921577720
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181号106室
邮编:200002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办
联系人:王健豪,电话:23119342
徐明江,电话:23112799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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